看官,我有一个命题,关于真学者与假学者,一谈物业管理,立马见真伪,很多课题隔行如隔山,惟独物业管理,极为平易,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而学者一旦谈起物业管理,明者愈其明,而愚者甚其愚。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2?K d0Ne!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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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生的话语模式,无非是:第一,现在政府都是谈服务了,官们都不谈管理了,你物业管理公司算什么东西?也敢谈管理?(我们还经常见到交通“协管”们忙着到处贴罚单,行使着可疑的行政裁量权。有趣的是,在许多单位的食堂里,就餐的“管理者”们碰到的不是服务员,而是管理员。)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t b2`r"a}-|7o'h*j
——诚然,物业公司是服务不假,但是“管理”有何错误?路人也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时,而物业管理天天守在一个方寸之地,难道就能如老僧入定无动于衷?话出有因,无它,在商业社会条件下,很多人没有了独立人格,没了人格,也就不会再“管理”和被要求“管理”,由政府的纵容始,到物业的崩溃终。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0N,_.sO;]ScNu
第二,业主是主人,物业是仆人,哪有仆人管理主人的道理?(当业主达到了有发言权的数量,就不再容忍“仆人”管理“主人”了,而此时的物业公司也已经壮大,实在不愿改换角色,不肯屈就于人,不忍让出既得利益和既有权力。)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K%p5oh)c9C6[Xe
——但是几乎所有的物业公司,从来没有建立起一种意识说我物业管理是主人,业主是仆人,这种上下的分别,是人为形成的。我们都忘记了人的人格平等这一基本前题。没有这一前提,仅仅是把物业管理对单个业主的“管理”描述为仆人对主人的利益侵犯,而没有顾及到一个基本事实:只有通过对单个业主的“管理”才能实施对全体业主的“服务”,这就是为什么把“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划”的原因所在。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d;O5S5v-V
邓先生的逻辑中没有对错可言,只要是约束了业主就是不应该嘛!(憨厚的农村小伙儿,一旦穿上某种制服,戴上大盖帽,立刻变得威风起来,管人也成了他们的分内之事。他们听从自己的“主人”——物业公司的指令,或者为了业主的“安全”,要求业主付费办理出入证,否则不得入内,也就是不得回家;或者为了小区“美观”,要求业主停车一律车头朝外,否则不准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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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原本可以不这样管理的,那让他们在这儿做什么?我们真的不知道应当让我们的保安员去做什么?下雨给业主打伞?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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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申一遍,将“管理”改为“服务”,是在2003年的条例中就写明了,而《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则是一种回归,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人,向“管理”工作的回归。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U8_@j)R0O&[ ^@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