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

相关热点

网络推荐

物权法第六稿与第七稿热点比较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3-09 23:20:52 / 个人分类:培训参考资料

1169027752

物权法第七稿热点

)u4qe5\.E!Dd T'R0

 

Q:|{E0F,k-f i0

  70年后住宅用地续期免费

_k}G#Vi0

  住宅使用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这一规定在第六稿中已经确定。有重大区别的是,第六稿规定到期后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才能续期,而第七稿的第一百五十条则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D4L(Y2V8Az~5e{-hU0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yc6p5U nR0

  业委会可当诉讼主体

%M^-j4CW.y4^7f Q0

  业委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第七稿里并没有得到解决。不过,江平表示,业主委员会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业委会可以成为诉讼主体,可以做原告和被告,这在第七稿中规定下来了。但江平提到一个问题———业委会如果败诉,按道理应该由全体业主一起承担责任,但实际上很多业主可能不愿意承担责任,因此如何执行,仍然是法院的一个难题。

$|&mM;K k0

  车库权属按约定处理

(jy0Y5Wt0](Mj B A0

  最受小区业主关注的小区车库权属的问题,在第七稿较第六稿有了很大的变化。第六稿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而第七稿在第七十三条中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归业主共有。江平解释,车库由于需要经营管理,由业主共有并不妥当,业主可以通过找行政单位等方式查询开发商建楼的成本,如果已经打入成本,车库就是业主所有,开发商卖房时再收一次车库费就属于商业欺诈。 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tQ2MT.p1~9Yu/~)|

  细化拆迁补偿的数额

"t3x6iO$C?m6I0

  第七稿的第四十一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一条,相对于原来草案中笼统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更好地维护了被征地居民的利益。

fq9W/x9j \d0 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y!L,X&KO(O+`m

 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0h"Z.}9X#T iO


TAG: 培训参考资料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