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苑小区与家园物业的签订的物业合同于2003年10月到期。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函请家园物业在新物业合同未签订前继续为小区服务。新兴苑第四届业主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6日召开,在此次业主大会上,家园物业公司的0.60元物业服务方案只获得10%的赞成率,依据大会的第一项决议,第四届业委会以0.53元/平方米的方案公开招标新物业,虽然业主委员会多次向家园物业发出邀请,家园物业公司一概拒不参加,家园物业在小区招标过程中胁迫全部有意向投标的物业公司退出投标,招标流标(见13号公告)。2008年3月1日,业委会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公司,又遭到家园物业以卑鄙手段迫使大部分有意向竞争物业公司退出选聘过程(见18号公告)。在选聘新物业的过程中,家园物业以免去其全年的物业服务费为条件,贿赂楼栋代表篡改业主投票结果投票反对新聘物业公司。
第四届业主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29日20时召开,会议以72%的赞成票选出南宁市拓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新物业公司。2008年5月5日,第四届业委会致函家园物业要求家园物业办理物业移交手续(见函:2008-5-5)。然而家园物业公司在2008年5月7日《致全体业主》和南国早报《小区改聘物业一波三折》发誓:“家园物业绝不撤出新兴苑小区!!”“将继续按照现在的收费标准(0.45元)为全体业主服务”。 其公然剥夺业主合法权益的阴谋昭然若揭。
5月10日起家园物业增加保安数量,手持警棍列队巡逻,高呼口号,向业主炫耀武力。在此期间多次派人撕毁小区业委会的通知和公告,5月10日业委会在小区共142个单元门张贴的通知和公告在一夜之间被撕得一干二净,甚至宣称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来一个打一个。完全一幅黑社会嘴脸。
5月22日上午新物业公司按合同入驻小区,家园物业公司从新兴苑南区、新新家园调集大批配备棍棒的保安到新兴苑准备武力保卫他们在新兴苑的地盘。幸亏新物业顾全大局,决定等待政府协调,推迟入驻时间,否则必将出现流血事件。家园物业公司以武力保卫他们在新兴苑既得利益的决心与家园物业历年的财务亏损报告形成鲜明的对照。
2008年8月26日家园物业声称“2004年4月家园物业已经按规定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办理了物业管理资料移交手续,有关文件已经上报城区房管所”,可是2004年6月3日南宁市房产局在(2004)34号文中还要责令南房公司(家园物业的控股公司)移交竣工资料和物业管理用房!可见家园物业在撒谎!小区至今没有收到家园物业应当按照《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移交的: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家园物业也没有按照《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移交约20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这些都给新物业公司入驻制造了极大的困难,也给业主选择新物业制造了极大的障碍。
依据《物权法》小区停车费全部属于业主,家园物业无权侵占一分钱。小区业委会在《物权法》颁布后,即致函要求家园物业将全部停车费(每年约50万元)交还业主。可是家园物业以各种理由将绝大部分停车费据为己有。家园物业自己公告的停车收费帐目也自相矛盾:
1、家园物业2008年8月26日发布回复称:“去年(2007年)停车费收入约40万元(包含预交费用);
2、家园物业2007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称:“2007年1--10月(停车费)收入35.5万元;
3、家园物业2007年8月22日发布1-7月收支公告:“2007年1到7月停车费累计数收入178796.00元。
由此可计算2007年8、9、10月共收入停车费: 35.5-17.9=17.6(万元)
平均每月17.6/3=5.9万元
按照第一项平均每月收入:40/12=3.33(万元)
按照第二项平均每月收入:3.35(万元)
按照第三项平均每月收入:178796/7=2.55(万元)
新兴苑小区现有500多辆车,以每车80元计,不算临时停车,每月不下4万元。
家园物业以前公布的经费收支情况,每年都亏损十数万元,为什么还要赖在小区继续“亏本”强迫业主接受其服务?这是因为家园物业公司做假帐上骗政府下欺业主。《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新兴苑小区的文化站、幼儿院就属于公共场所,理应归业主所有,但家园物业公司长期将其据为己有;每年的场地商业租金和每年30万元的污水处理也是公共场地或设施所产生的收益,也完全被家园物业据为己有。
家园物业可以在小区为所欲为,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家园物业擅自改变小区布局,开设小区南门,增加小区安全隐患,而这仅仅是为了南房公司在南区的商品房好卖。
我们难道还要继续让欺行霸市、强卖强卖、毫无诚信家园物业公司留在小区当“管家”吗?
南宁市新兴苑业主委员会
2008年9月27日
电话:5301889
http://www.gnx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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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 (2008-10-08 17: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