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入驻新物业发生冲突致业主猝死,谁来买单?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发生了一起冲突事件。某小区业主对旧物业表示不满意,便由业委会请了新的物业来管理。没想到,在新物业入场当天,却遭遇了阻拦。现场有一群不明来路的黑衣人出手反对新物业入场。混乱中,一名50岁业主不明原因突然倒地身亡。旧物业称,不清楚黑衣人是谁请来的。有围观群众认为是“旧物业打死了业主。”

图片

对此违法暴力事件,众网友表示非常愤慨,“很多物业完全是流氓性质,一赖到底。如果不是旧物业请来的,黑衣人难道吃饱了没事做?”“还是先别站队了。如果没动手,只是围观时旧疾发作,也是可能出人命的。”

对于黑衣人的出现,旧物业矢口否认。但为何黑衣人明确知道新物业的入住时间,又站在旧物业的立场以暴力手段进行阻止,恐怕不是一句“不认识”就能撇清关系的,还需要司法机关对两方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查。从流出的视频可以看到,业委会的女性成员被黑衣人抱出人群直接扔在地上。可见黑衣人在现场采取了比较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旧业主是黑衣人的背后指使者,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黑衣人在新物业入职当天前去阻拦,影响了新物业的工作秩序,导致业主权益受到损害。从视频看出,现场阵仗很大,有多名群众围观讨论,附近居民都得知了此事。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人常用的手段之一,黑衣人就是采取这种手段,企图通过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业委会和新物业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不卸任的无理要求或借机发泄不满情绪,存在主观故意。关于是否造成严重损失,需要警方进一步取证判断。50岁业主的突然死亡,如果和黑衣人的行为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则很有可能构成该罪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明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对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50岁业主的突然死亡,小区旧物业在声明中称“业主在现场独自走到绿化带旁盘坐,期间并未和任何人发生接触,随后自行倒地。”这种辩解显然不能构成直接证据,参与此次活动业委会成员、去世业主家属可以调取监控、询问目击者,了解清楚业主去世的真相。如果死者因自身原因,突发旧疾去世,则无法追究黑衣人方的责任。但如果旧业主方用语言刺激了当事人,或在发生冲突时有动手推搡、殴打,令他因争吵致情绪过于激动突发疾病,或受伤引发猝死,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成立因果关系,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诱发业主疾病,令其猝死显然不是黑衣人方引发冲突的本意,但如果去世业主的确因参与此事引发疾病,无论行为人对其猝死有无过错,逝者家属都可以要求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可以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提出索赔要求。这也提醒物业从业者和业主产生矛盾分歧时,尽量选择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对合同不满可以提出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合同,要求对方履行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而非私下采取暴力方式处理,造成严重违法后果得不偿失。

此外,针对实践当中经常出现的老物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新物业无法入驻的冲突问题,《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人的后合同义务,对于违反该约定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负有法定的赔偿义务。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本文观点不代表物业管理信息网立场,如侵犯版权,请联系删除。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shineshishineshi管理团队
物业管理行业“四大痛
上一篇 2021-01-01 23:40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2021-01-06 10:05

相关推荐

  • 众志成城抗疫情–记福田区长城二花园业主自发为物业服务人员捐助口罩

    众志成城抗疫情–记福田区长城二花园业主自发为物业服务人员捐助口罩众志成城抗疫情–记福田区长城二花园业主自发为物业服务人员捐助口罩众志成城抗疫情–记福田区长城二花园业主自发为物业服务人员捐助口罩众志成城抗疫情–记福田区长城二花园业主自发为物业服务人员捐助口罩

    2020年2月8日,正值元宵佳节,位于福田区园岭街道长城社区的长城二花园业主微信群里,一场由业委会陈主任亲自带头发起的为小区物业捐赠爱心防疫口罩接龙的”叮咚”声音在不时的响起。

    2020-02-10 • 生活百科
    05.1K0
  • 指南在手,物业博览会参观无忧!

      时间:2018年10月15-17日 地点:深圳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 活动安排                              1 博览会 时间:10月15-17日8:30-17:30 地点:2号馆 2 总体安排 3 主论坛 备注:1.主论坛下午12:30开始入场,13:15准时开始第一阶段会议; 2.下午12:30开始凭嘉宾证和代表证,可在5号馆门口领取…

    2018-10-14
    05.0K0
  • 物业“全面取消”等不及了?央媒8字回应,新规下业主得一笔收入

    物业“全面取消”等不及了?央媒8字回应,新规下业主得一笔收入物业“全面取消”等不及了?央媒8字回应,新规下业主得一笔收入物业“全面取消”等不及了?央媒8字回应,新规下业主得一笔收入物业“全面取消”等不及了?央媒8字回应,新规下业主得一笔收入

    在任何一个小区,随便问一位业主“你对你们小区的物业看法如何?”估计80%的概率他会说“小区物业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取消。” 为啥很多人对物业这么嫌弃?这还得从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双向关系说起。举几个典型的案例: 案例一:前几日,在网上一则非常火爆的视频,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安徽亳州一个小区物业经理冲着业主说到“物业服务做得好,还是做得差,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缴纳物业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事情。” 事情大致…

    2020-11-11 • 生活百科
    03.5K0
  • 小区业主被踢出群起诉物业不予受理

    因被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移出小区的物业服务微信群,业主辛某以物业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不予受理。 辛某诉称,小区物业公司建立了物业服务群,业主可以在群里讨论小区的各种事务。2019年7月14日上午,在没有收到任何口头警告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将自己移出了微信群,自己多方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及楼宇管家要求重新入群,均未得到回应。辛某认为,自己被移出物业服务群后无法获取各…

    2021-11-09
    03.9K0
  •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天乐大厦”5·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天乐大厦”5·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天乐大厦”5·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天乐大厦”5·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天乐大厦”5·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5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负一楼污水泵房的污水池内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认定,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天乐大厦”5·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8-10-28 • 生活百科
    021.2K0
  • 停车5分钟,被小区物业贴低俗纸条!物业:已报案

    停车5分钟,被小区物业贴低俗纸条!物业:已报案停车5分钟,被小区物业贴低俗纸条!物业:已报案停车5分钟,被小区物业贴低俗纸条!物业:已报案停车5分钟,被小区物业贴低俗纸条!物业:已报案

    25日中午,微博网友爆料,一小区物业给门口私家车张贴低俗且带有侮辱性语句的纸条。 这条微博中有两张图片,第一张显示一张纸条贴在一辆汽车车窗上,纸条上打印“龟速狗、加塞狗、违停狗、远光狗 你是什么狗?”等低俗的侮辱性语句,同时可以看到纸条上备注有“XX物业管理处”。 第二张则为群聊截图,其中一位群友发布了与图一相同的图片,并说到,“谁有XX物业的电话”“今天下午我停在某小学后门,XX门口,下车买了个…

    2022-09-27 • 生活百科
    03.1K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