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给予物业防疫每平方米0.5元疫情防控补助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

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和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深圳给予物业防疫每平方米0.5元疫情防控补助
一、强化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的服务。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购买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建立防疫物资临时收储制度,鼓励相关企业开足马力组织生产,疫情期间生产的防疫物资,在疫情结束后,由政府统一收购储备。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市区两级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金融机构要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一线的融资需求。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疫情防控期间,对定点收治医院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对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保供稳价进行临时性补贴。

二、减免物业租金。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积极鼓励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

三、依法依规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深圳给予物业防疫每平方米0.5元疫情防控补助

四、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返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返还6个月的城镇污水处理费。

六、减轻工商企业用电成本。免除全市工商企业2月份当月缴交两部制电费中的基本电费,由市财政代缴。各工业园区和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部在收缴电费时不得向用电企业收取已经被免除的基本电费。

七、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深圳给予物业防疫每平方米0.5元疫情防控补助

八、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创业者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酌情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重要生活物资骨干企业的票据贴现开通再贴现绿色通道,将业务办理流程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积极运用再贷款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提供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受益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对各商业银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上限由50%提高到80%。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疫情防控债”发行力度,畅通直接融资渠道。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可协商展期3到6个月。

九、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力争比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疫情防控期间,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减免30%,对符合条件的其他合作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担保费补贴。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全年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鼓励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推荐的贷款项目实行“见贷即担”。

十、加大产业资金倾斜支持。全市产业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划拨10%的市级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贷款贴息,对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并已获得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且在建设期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向资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一般延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深圳给予物业防疫每平方米0.5元疫情防控补助

十一、进一步释放“四个千亿”政策红利。用好发债增信资金,为参与防疫或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可对因疫情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并实行利率优惠。

十二、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保障支持。加大巡游出租车一线驾驶员政府临时补贴力度,放宽现有每月每车1000元政府临时补贴的考核标准。设立驾驶员出车奖励机制,运营里程及时间达到标准的,给予当日50元奖励,奖励政策暂定执行2个月。鼓励出租车运营企业给予驾驶员合理的租金减免,对于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企业,给予企业对应的出租车经营权延期奖励。鼓励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给予一定经济援助、奖励。

十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生产经营困难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的50%补贴企业。

十四、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平衡目前在岗工作人员和无法正常返岗人员的总体工作时间。

深圳给予物业防疫每平方米0.5元疫情防控补助
十五、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对2020年内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适岗培训补贴由每人最高900元提高至1500元,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由平均每人1400元提高到2000元。

十六、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障。加强线上客户服务,开辟定损核赔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理赔条件,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

对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深圳市全面贯彻落实,以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各区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立场,如侵犯版权,请联系删除。

(8)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shineshi的头像shineshi管理团队
上一篇 2020-02-06 12:26
下一篇 2020-02-10 12:56

相关推荐

  • 沈建忠:办好行业刊物 服务行业发展(《兰州物业管理》创刊卷首语)

    办好行业刊物 服务行业发展写在《兰州物业管理》创刊之际 文/沈建忠   欣闻兰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创办会刊,敬佩之余,表示祝贺!受邀撰写卷首语,犹豫之下还是从命了,皆因为我对兰州、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一份特殊感情。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1978年,我还在兰州的甘肃工业大学(今兰州理工大学)读书,改革的春雷敲开了开放的大门,追随时代发展的脚步,怀揣着青春的理想与激情,我与黄河之滨的这座城市结下了不解…

    2018-10-14
    024.7K0
  • 小区车辆管理:最难的不是汽车

    车辆管理一直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难题之一,挤占、抢占、霸占共用部位和公共空间,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随处可见,久治不愈。在各类媒体上,我们经常能够见到物业公司规范汽车停放,与业主发生冲突的报道。其实乱象更多、治理更难的还不是汽车,而是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以及各类代步车的停放。 近两年,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出,血与火的教训惨痛。于是,不少地方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严格电动车停放管理的规定。尽…

    2018-10-12
    05.0K0
  •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公布

    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我市获地方立法权以来作出的第11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部高度契合百姓关心关注热点、难点的地方法规。《条例》共7章58条,涉及《条例》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村居自治组织职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规范、物业使用和维护等。《绍兴…

    2020-12-10
    03.7K0
  • 《2019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指数测评报告》实施要点

    这次发展指数的目的在于从动态上反映企业发展状况,衡量企业发展的总体水平,并通过选取一定数量的头部企业代表反映行业发展趋势。

    2019-06-06 生活百科
    015.8K0
  • 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召开会议 拟参与行政立法整治管理乱象

    2018年10月27日,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隆重举办一届五次(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内地物业管理立法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高校学者、专业机构专家、具有代表性的行业从业者近170人参加大会。第一届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南山区七届人大代表、南山区新阶联执行主席曾滔高票当选会长。

    2018-10-27
    08.5K0
  • 万科物业成为物业行业全国首家区块链电子发票服务商

    2019年4月22日,万科物业 正式成为物业行业的全国首家区块链电子发票服务商。当天,万科物业通过与深圳市税务局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直联的形式,为深圳万科麓城业主姜先生开出区块链电子发票。

    2019-05-10
    016.6K0

评论列表(1条)

  • 淡然的头像
    淡然 2020-02-20 10:49

    这个物业0.5的补贴是去哪里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