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被踢出群起诉物业不予受理

因被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移出小区的物业服务微信群,业主辛某以物业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不予受理。

小区业主被踢出群起诉物业不予受理

辛某诉称,小区物业公司建立了物业服务群,业主可以在群里讨论小区的各种事务。2019年7月14日上午,在没有收到任何口头警告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将自己移出了微信群,自己多方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及楼宇管家要求重新入群,均未得到回应。辛某认为,自己被移出物业服务群后无法获取各种信息,与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的沟通交流也极为不便,直接影响了自己享受物业服务的便利,故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元,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将其重新拉入物业服务群。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微信群本质上属于基于某种社会关系上的民间自治行为。是否能够进入或留在特定微信群组,取决于群组自治规则和群组管理者的意愿,是否能将辛某重新拉入物业服务群属于微信群组成员自治范畴。物业人员将辛某移出微信群组的行为并未排除其作为业主享有物业服务的权利,也未对其权利的行使构成妨碍。因此,辛某要求重新入群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裁定不予受理。

海淀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志富表示,物业公司组建物业服务群的行为并非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组建微信群组及进行相应的管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也不是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服务的范围。是否组建微信群组与物业服务并没有本质联系,而是否进入该微信群组对业主依物业服务合同享有的权利也不产生实际影响。本案中,物业公司将辛某移出微信群组并未对其权利的行使构成妨碍,如辛某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报送途径不畅,或在提供具体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利,可就该具体事项另行提起诉讼。

【来源:宁德司法局】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立场,如侵犯版权,请联系删除。

(1)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shineshi的头像shineshi管理团队
上一篇 2021-11-01 11:54
下一篇 2021-11-09 09:15

相关推荐

  • 深圳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代表提议小区建厨余垃圾处理站

    7月10日,深圳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人大代表活动月”启动仪式、人大代表进站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暨人大代表议事会。市、区人大代表针对政府部门提出有关垃圾分类汇报进行提议。

    2019-07-12
    09.6K0
  • 华侨城旗下物商集团与海康威视合作,拓展智慧物业

    10月13日消息,据华侨城物业官微,深圳华侨城物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物商集团”)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康威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华侨城集团总部举行。 华侨城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倪征,海康威视股份高级副总裁徐习明、物商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刘丹林,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陈智,海康智慧建筑事业部住宅建筑总监周国锋、海康陕西业务中心总裁叶林等出席。 倪征表示,海康威视…

    2021-10-13
    03.0K0
  • 朱保全接管万科集团沃土计划 万科物业向科技化企业转型

    交流会现场万科集团合伙人、高级副总裁兼物业事业本部首席执行官朱保全表示正式接管万科集团“沃土计划”。“万科物业成立了大型科技团队,接管万科集团的沃土计划后,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开发,提高房屋项目设计和管理等效率。”

    2019-09-27
    011.0K0
  • 【研究札记】政府、空港、城市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多业态拓展透视

    研究员 | 张乐 汤晓晨 从开发业务的“附属”走出,物业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正在独立走向舞台,重视物业价值成为当下业内的共识。 在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市场化的过程中,“多业态”经营成为不能忽视的一步。伴随着与开发业务的逐渐分离,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业态从住宅领域转向更为广阔的非住宅领域,开拓着新的服务空间和可能。 2018年,以万科物业、碧桂园服务为代表的企业布局在多个不同行业,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状态。…

    2019-02-28 生活百科
    017.7K0
  •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公布

    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我市获地方立法权以来作出的第11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部高度契合百姓关心关注热点、难点的地方法规。《条例》共7章58条,涉及《条例》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村居自治组织职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规范、物业使用和维护等。《绍兴…

    2020-12-10
    03.7K0
  • 世界,您好!

    欢迎使用WPCOM。这是您的第一篇文章。编辑或删除它,然后开始您的博客!

    2017-04-14
    25.4K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