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被踢出群起诉物业不予受理

因被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移出小区的物业服务微信群,业主辛某以物业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不予受理。

小区业主被踢出群起诉物业不予受理

辛某诉称,小区物业公司建立了物业服务群,业主可以在群里讨论小区的各种事务。2019年7月14日上午,在没有收到任何口头警告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将自己移出了微信群,自己多方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及楼宇管家要求重新入群,均未得到回应。辛某认为,自己被移出物业服务群后无法获取各种信息,与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的沟通交流也极为不便,直接影响了自己享受物业服务的便利,故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元,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将其重新拉入物业服务群。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微信群本质上属于基于某种社会关系上的民间自治行为。是否能够进入或留在特定微信群组,取决于群组自治规则和群组管理者的意愿,是否能将辛某重新拉入物业服务群属于微信群组成员自治范畴。物业人员将辛某移出微信群组的行为并未排除其作为业主享有物业服务的权利,也未对其权利的行使构成妨碍。因此,辛某要求重新入群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裁定不予受理。

海淀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志富表示,物业公司组建物业服务群的行为并非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组建微信群组及进行相应的管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也不是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服务的范围。是否组建微信群组与物业服务并没有本质联系,而是否进入该微信群组对业主依物业服务合同享有的权利也不产生实际影响。本案中,物业公司将辛某移出微信群组并未对其权利的行使构成妨碍,如辛某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报送途径不畅,或在提供具体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利,可就该具体事项另行提起诉讼。

【来源:宁德司法局】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立场,如侵犯版权,请联系删除。

(1)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shineshi的头像shineshi管理团队
上一篇 2021-11-01 11:54
下一篇 2021-11-09 09:15

相关推荐

  • 业主骑车被小区电动门带倒后死亡,亲属索赔64万,物业该不该赔偿?

    业主骑电动车出小区时被正在关闭的电动门带倒摔伤,两个月后在医院去世,小区物业是否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10月15日,记者从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在审理一起这样的赔偿案件时,驳回了死者亲属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须控制在合理限度范围内。 摔伤两月后死亡,亲属起诉索赔64万余元 去年6月11日中午,陆某从南京市秦淮区某小区骑电动车出门时摔倒在地。事发时,一女子骑电动车…

    2021-10-16
    02.7K0
  • 透明服务让物业管理看得见

    1月6日,在兰德华庭小区的社区公告栏里,张贴出了一份《2020年12月物业月度收/支报告》,引来了不少居民围观。“物业费本月收入770777.29元,垃圾消纳费7129.86元、装修管理费764.1元……”居民边看边念着,“这是咱们社区物业的新举措,公开账目,上个月就贴过。”“这方法不错,社区花销一目了然。”居民们边看边相互交流着。 业主大会行使权力选物业 走进田村路街道的兰德华庭小区,社区道路整…

    2021-01-21
    03.5K0
  • 10月11日鑫苑物业服务集团在港交所上市

    10月11日,鑫苑物业服务集团(01895.HK)在港交所成功上市,这是中部区域第一家在港上市的物业公司。

    2019-10-12 生活百科
    019.6K0
  • 物业管理需澄清的十大问题!

    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兴起,虽然经历了20多个春夏秋冬,而且涌现出了40多个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营造出一个又一个让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物业管理行业一直“没长大”。为此,物业管理发展的当务之急,需要从以下10个方面给物业管理行业正本清源: 1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不是“主仆”关系不少人对物业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有…

    2018-10-14
    04.5K0
  • 2019年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2019年5月24日,由中国指数研究院和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主办的“201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暨第十二届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家峰会”在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举行。

    2019-11-21 生活百科
    022.2K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