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费 确实需要“兜底”

市物价局和市住建委日前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对可享受各级财政奖补资金的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确定最低标准,即有电梯住房为每月每平方米0.70元,无电梯住房为每月每平方米0.60元(据10月9日《宁波日报》)。

    

如果用一句话对此作个评价,或许可以说是:终于有了给物业费“兜底”的政策。

    

物业服务公司是住宅小区的“大管家”“服务员”。物业服务公司为居民提供住宅小区内的保洁、保安、保序、保绿等服务,居民就应该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费用。这就是“花钱买服务”,天经地义。市场经济规律下,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对居民来说,物业收费不宜过高,但也并非越低越好。

    

据了解,一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最低的每年60元/户,相当于每月每平方米0.08元。不少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0.25元。20年过去,这些老旧小区“年高多病”,环境更是“破败不堪”,维修和管理成本剧增,特别是雇用物业服务人员的费用年年见涨,物业收费标准却从未提高。与不断增加的开支相比,物业收费早已“入不敷出”,物业服务要么只能保障最基本的保洁需求,要么只能靠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以及财政补贴勉强维持。这造成一种可怕的“恶性循环”——物业收费低导致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居民不愿缴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该收多少,应该是由物业服务成本和质量决定的。物业服务成本增了,物业服务质量高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就应该相应提高,至少,应该有个“最低标准”,能够让物业公司“活”得下去。这次,市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成本监审数据分析后,出台政策,让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有了“最低标准”,物业可维持基本的收支平衡,保证老旧小区维持基本的服务。不然,像有些老旧小区那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和居民物业费缴纳率低的“双低”现象长期存在,逼得物业服务公司不得不“退出”。这对于居民来说,真不是什么好事。而没有物业服务或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小区,环境和秩序确实让人“不敢恭维”,居民住着不舒心,也极大地影响了我们城市的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市里这次出台政策,还明确了老旧住宅小区应当建立健全最低物业服务收费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以后的具体收费标准,可结合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年度最低人工工资标准增长幅度,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新闻报道过,一些老旧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有过几次提高,但那是物业服务公司和居民一次次“谈判”谈出来的,劳心费力不说,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有了动态调整机制,就立下了规矩,以后照章办事,就方便省事多了。

    

物业收费有了“最低标准”,能动态调整了,并不能保证物业公司的服务就能到位,居民物业费缴纳率就能提高。这同样是亟须解决的另一个“大问题”。可喜的是,这个问题已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且有了一个好的开头,相关各方应该积极想办法解决。

来源于:宁波日报

本文不代表平台观点

点击上方图片了解论坛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本文观点不代表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立场,如侵犯版权,请联系删除。

(1)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shineshishineshi管理团队
知名物业公司项目全程运作指南
上一篇 2018-10-11 00:00
物业管理区域实体化与引入职业经理人的思考
下一篇 2018-10-11 00:00

相关推荐

  • 业主告物业操控业委会选举 物业:他有犯罪前科

    业主告物业操控业委会选举 物业:他有犯罪前科业主告物业操控业委会选举 物业:他有犯罪前科业主告物业操控业委会选举 物业:他有犯罪前科业主告物业操控业委会选举 物业:他有犯罪前科

    今年8月,陈先生自荐为成都西御大厦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被业委会审查不合格,理由是:陈先生信用记录不良。

    2019-10-25 生活百科
    06.9K0
  • 杭州市下城区探索建立“一站式”物业管理服务新机制

    物业小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关系到能否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践中,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权责不清、主体不明、关系不顺往往是困扰小区治理的难题。 为破解这一问题,近年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立足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聚焦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

    2020-11-11
    05.2K0
  • 【手机看视频】业主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告上法庭,律师看完证据后认为业主不可能赢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9-07-18
    011.5K0
  • 成立业主大会:从入门到放弃

    成立业主大会:从入门到放弃成立业主大会:从入门到放弃成立业主大会:从入门到放弃成立业主大会:从入门到放弃

    众所周知,小区业主想重新选聘物业公司或者分配公共收益,必须成立业主大会,再选举业主委员会,建立一个合法的组织后,业主才有了所谓的“资格”和物业公司平等对话,才有资格决定公共收益。 这种观点由来已久,耽误了许多想提高小区品质的业主,从来如此,便对么?放弃成立业主大会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一、放弃成立业主大会的理由 理由一:成立业主大会实际是个多余的过程 和小区的业主大会相似的,是公司的股东(大)会。公…

    2023-01-09 生活百科
    03.3K0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三年全覆盖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三年全覆盖的通知 深建物管[2022]24号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为进一步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面实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全力推动业委会成立”要求,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我市决定开展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三年全覆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业主委员会全覆盖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

    2022-04-21
    08.2K0
  • 云南省物业管理专家培训班圆满落下帷幕

    云南省物业管理专家培训班圆满落下帷幕云南省物业管理专家培训班圆满落下帷幕云南省物业管理专家培训班圆满落下帷幕云南省物业管理专家培训班圆满落下帷幕

    2019年6月14日和18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导则)和“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信用评价办法)。

    2019-07-24 生活百科
    013.3K0